为了进一步加深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理解和认识,使学院各级领导干部、重点岗位人员充分认识商业贿赂行为的多样性、复杂性和危害性,进一步澄清模糊认识,正确区分商业贿赂罪与非罪的界限,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的侵蚀,根据学院纪委的工作安排,6月18日下午学院在行政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进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
专题讲座由苏州市沧浪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朱莺华科长主讲。学院党委袁建平书记、鲍建忠副书记、侯永生副院长出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纪委委员、中层干部、学院政府采购工作组全体成员,二级机构负责人,各附属单位重点岗位人员也一同听取了讲座。
朱莺华科长结合“两高”出台的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司法解释文件,着重讲了四个方面的问题:第一部分,苏州市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发案的总体情况;第二部分,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第三部分,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危害;第四部分,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朱科长从沧浪区检察院查办的教育系统2003年至2008年职务犯罪案件的数据统计中得出苏州市教育系统发案的重点岗位是基建岗位、图书管理岗位、装备采购岗位、人事岗位,其中基建岗位是教育系统发案最多的岗位。朱科长指出发生在校园内的职务犯罪案件,主要涉及到我国刑法规定的二类罪名:一是受贿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二是贪污罪。为了帮助大家对这两类罪名的准确理解,朱科长列举了近年来检察院查办的大量案例,用通俗的语言、精品案件视频资料,检察机关自制的动漫等多种生动的形式,对两高《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十种类型的贿赂形式进行了透彻的分析,澄清了大家的模糊认识,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使大家受到了强烈的震撼和深刻的教育。
专题讲座结束后,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鲍建忠同志要求学院各级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要做到时刻警示自己,不为非分而求,不为财色而诱,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干事,认认真真学习,干干净净为学院的发展服务。要求各单位、部门结合朱科长的讲课,联系本部门的实际,深入开展讨论,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为学院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