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关于命名2015~2017 年度苏州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校园的决定》(苏文委〔2018〕6 号),我院荣获“苏州市文明校园”。此次荣誉,既是对全体师生员工共同努力的肯定,也是一种鼓励和鞭策。
学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以创建文明校园为契机,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内涵建设为核心,把创建文明校园同学院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强化领导、齐抓共管,积极开展创建工作;明确职责、依托载体,狠抓思想道德教育;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学生文明、校风良好,校园生活丰富多彩;文化育人、春风化雨,精心打造人文校园;依章治校、严格管理,建设和谐校园。
领导班子严格贯彻落实中央从严治党要求,在创建文明单位工作中,团结带领党、政、工、团群策群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形成人人参与文明校园建设工作的良好育人氛围。此次考核任务明确,按照测评项目分工,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系、部通力配合,有条不紊地完成了考核材料验收工作。
今后,学院将再接再厉,不断总结经验,持续加强制度健全、组织保障等方面的建设,促进文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文明示范作用,传播文明、引领风尚,推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