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下午,学院党委中心组在三元宾馆三楼会议室召开专题学习会,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和“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两大主题开展学习交流研讨。党委委员、副院长吴丽荣同志领学,党委委员、党办主任、组织部部长陈颢同志,学生工作部部长曹廷礼同志做重点交流,党委书记崔伟同志主持会议并总结发言。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学习。
吴丽荣同志首先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考察期间发表的重要讲话,内容涉及党的领导、高质量发展、民族团结、生态文明建设等主题。随后与大家一起就《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贯彻进行逐项对标,从强化高校党的政治建设、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高校党的组织体系、提升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质量、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人才队伍、做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健全党校党建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构以及抓好《条例》学习培训和督促指导八个方面进行了重点解读。
学习会上,党委委员、党办主任、组织部部长陈颢同志,学生工作部部长曹廷礼同志分别结合工作实际,深入畅谈了学习体会。
陈颢同志在发言中表示,《条例》颁布实施,既体现政治性、原则性,又突出实践性、针对性。《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深入、系统总结近年来高校党建工作实践经验。党务工作者要认真学习、反复研读,将《条例》相关精神化为工作指南,并将文件要求落实到平时的工作当中去,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
曹廷礼同志在发言中表示,在西藏考察期间,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深刻阐释了学史力行的现实意义、目标任务和实践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以庆祝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为契机,更加关爱西藏学生、服务好西藏学生,为加强民族团结、服务全民健康、支援边疆建设作为贡献。
崔伟同志在最后的总结讲话中强调,《条例》是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体现了党的建设对高校的新要求,是指导学校未来一个时期党的工作的重要文件。《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将《条例》学好用好。相关部门要在学习《条例》内容的基础上,对照学习贯彻要求,结合巡视整改反馈、高质量考核、党建考核等,对标找差,加强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崔伟同志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考察时的重要讲话,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对做好西藏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前进方向,是对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西藏和平解放70年的实践充分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也就没有新西藏。强调学院上下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考察时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结合起来,立足实际,一体贯彻落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