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下午,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在仁和楼223会议室召开,本次学习会特邀苏州大学法学院黄学贤教授作题为“以法治思维推进高校治理法治化”的学习报告,学校党委书记时玉昌同志主持学习会并总结讲话,学校党委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参加了学习。
黄学贤教授在学习报告中指出,高等教育领域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加强法治工作,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破解当前高等学校改革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报告分别从高校治理法治化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高校在法治建设中的特殊地位、高校法治建设的积极进展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何以法治思维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刻讲解。最后,黄教授强调高校要切实健全领导机制、加大工作力度,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推动、保障学校改革与发展,努力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发挥示范作用。
时玉昌同志在总结讲话中强调,推进学校法治化建设不仅要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上走在前面,更要把博大精深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系内化、具化与转化为厉行依法治校的强大动力,努力做到四个“始终坚持”:一是始终坚持党对依法治校的全面领导,确保依法治校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切实做到在重大政治问题和关键环节上是非分明、立场坚定;二是始终坚持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学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用法治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爱岗敬业与乐教乐学;三是始终坚持抓“关键少数”,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底线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四是始终坚持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相结合,实现“德法兼治”“德法兼修”的最佳育人功能和效果。
学习会上,中心组成员进行了交流。院长办公室、对外合作办公室、法制办主任顾淑勤同志对学校法制办近年来的工作进行了汇报,并强调要坚持把依法治理融入、贯穿学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构建了良好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长徐承萍同志围绕遵循大学章程与依法治校的工作提出,章程之于大学如同宪法之于国家,依法治校当以章程为纲,章程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实施,我们要切实树立、增强依章办事、依法治校的意识,提高学校法治化水平。
党委委员、党委各部门负责人围绕法治精神学习和学校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研讨。
(撰稿:李强,摄影:蔡智伟,审核:丁旭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