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校园资讯
开展警示教育 筑牢思想防线
发布时间:2007-06-20发布部门:投稿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汲取贪污腐败分子违法犯罪的深刻教训,增强全院干部和职工自觉抵制腐蚀的能力,学院于6月16日下午在石湖校区演播厅召开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大会。全体院领导、学院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成员、采购工作组成员,各处(室)、系部正、副职负责人,学院所属各独立核算单位和部门正、副职负责人,财务处二级机构负责人,共6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纪委鲍建忠书记主持。党委袁建平书记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袁书记强调,当前学院紧锣密鼓准备迎评工作,大家都很忙,任务都很重。但再忙,反腐倡廉教育不能丢,廉洁自律的弦不能松。袁书记充分肯定了我院干部和职工在学院前所未有的大发展中是经得起考验的,素质是高的。同时也提醒我们,高等教育的大发展大提高也使高校成了腐败的“重灾区”。袁书记以湖北省教育为例,通过一个个具体的高校腐败案件,揭示了高校反腐倡廉制度的缺失、监督的乏力是导致腐败的重要原因,给我们敲响警钟,并要求每一位与会人员增强反腐倡廉的责任感、使命感,从三个方面加强认识。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要严格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八个方面作风建设的要求,把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三是要求领导干部管好自己,带好队伍,充分发挥先锋带头作用。最后,袁书记要求全院干部和职工要增强忧患意识,警钟常鸣;增强公仆意识,秉公用权;领导干部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坚持“一岗双职”,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相互提醒、强化监督。袁书记结合学院制定的采购管理办法,要求采购领导小组、采购工作组,明确职责,各司其职,严格按采购程序的规定履行职责;纪检财务部门要加强监督,对不符合采购程序要求的做法,要及时提醒相关部门加以纠正,切实做到坚持制度不动摇,执行制度不走样。
    鲍书记和与会人员一起集中学习了《学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观看了由省纪委制作的警示教育录像片,传达了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和省卫生厅的工作布置,要求学院各党总支,各单位按照上级和学院的部署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安排专门时间,把《规定》传达到学院的每一个共产党员。在深入学习,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抓紧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凡有《规定》所列违纪行为的党员,要在6月30日前向党组织说清有关情况并立即予以纠正。各党总支学习和贯彻落实《规定》的情况及时报学院纪检监察部门。
    鲍书记在讲话中还要求干部和职工,一是要以反面典型案例为鉴。按照李源潮书记在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要求,严把“四个关”,坚决克服“四种不良心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远离腐败深渊;二是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学院党风和行风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将任务分解、具体落实到人,除了学院层面上纪检监察室和党办要抓好反腐倡廉教育以外,各部门要层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努力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三是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不能嫌麻烦,有抵触情绪,任何人都没有不受监督的特权。要把自己时刻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把权力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鲍书记最后要求全院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对反腐倡廉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同心同德、扎实工作,为学院迎评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为学院健康和谐发展多作贡献。

 

 

 

 

 

 

 

 

 

 

 

 

 

 

 

 

 

地址:苏州新区科华路28号 邮编:215009 邮箱:swybgs@szhct.edu.cn
版权所有:新葡的京集团8814(vip检测站)股份有限公司苏ICP备100225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