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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部组织教职工政治学习
发布时间:2009-05-18发布部门:投稿部门:

    5月14日下午,基础部在实验楼语音室组织全体教职工政治学习。活动由党总支宣传委员钟燕老师主持。学习活动分为两部分:一是由苏卫东老师介绍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是集体观看反腐专题视频。
    苏卫东老师首先向大家介绍了两院《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了七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明确了商业贿赂犯罪的范围;二是在明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的“其他单位”范围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认定;三是明确了医药购销、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中商业贿赂犯罪的刑事责任,特别是对医生“开单提成”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贿赂行为的定性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四是明确了商业贿赂犯罪的犯罪对象及其数额的认定;五是明确了商业贿赂犯罪中不正当利益的认定;六是区分了商业贿赂犯罪罪与非罪的界限;七是明确了商业贿赂犯罪共同犯罪的处理依据。
    随后,全体教职工观看了反腐专题视频。视频主要讲述了江苏省建设厅原厅长徐其耀受贿案的具体情况。烈士子弟徐其耀出身清贫,从小靠党和人民的关怀完成学业,一步步走上了从政之路。但随着职位的升迁,他的个人私欲逐渐膨胀,把权力作为牟取私利的工具,先后46次收受或者索取他人的贿赂共计人民币390多万元、美元1.5万元,最终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受到法律的严惩。
    学习活动结束后,教职工纷纷表示,这样的学习活动很有必要,让人感触很深,意义非浅。《意见》的制定和实施顺应了社会发展要求,适应了司法实践的迫切需要,有利于依法惩治商业贿赂犯罪活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另一方面,我们要深刻认识反腐倡廉的重要性与严肃性,作为教职人员,为人师表,更应严于律己,廉洁为公,接受人民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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