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促使广大党员教师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4月9日,临床医学院党总支在知真楼402会议室召开二级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会议由党总支书记鲁慧主持,临床医学院党总支全体委员、二级部门负责人、无党派人士杨淑丽老师参加学习。

党总支书记鲁慧同志对《条例》进行了领学、解读。《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形式、保障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范,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制定出台《条例》,对于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体党员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党支部书记师为人同志代表发言,分享了自己的学习心得。他表示,党中央印发《党史学习教育条例》,是要发挥党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党员应该要自觉、带头加强党史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观点、世界观、方法论、立场观点方法,认真学习党的宝贵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
会议最后,鲁慧书记向临床医学院全体党员提出三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重点从条例制定的重大意义、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具体要求等方面解读并展开学习,做到学思践悟。二要扛牢政治责任,抓好贯彻落实。按照《条例》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党史学习计划,有力有序有效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三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学习教育,师生党支部要严格遵守《条例》规定,把党史学习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撰稿:孙泉,摄影:刘艺,审核:鲁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