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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周活动|马克思主义学院举办法治讲座
发布时间:2024-05-17发布部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投稿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帮助大学生培育法治思维、提升法治素养,马克思主义学院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

  5月16日下午15:30,马克思主义学院协同江苏名仁律师事务所在石湖校区知真楼3号楼2楼报告厅开展“法治课堂”进校园活动。此次活动还是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江苏名仁律师事务所共建“大思政课”实践基地、探索协同育人的具体落实。活动讲座由姑苏区十佳青年律师、姑苏区律协维权与惩戒委员会主任、我校“大思政课”特聘讲师徐康担任主讲,面向我校大学生,以“多学科分析问题的思路——故意伤害致死案件医法融合辩护”为主题。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谢咏梅主持本次活动,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参与了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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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座中,徐康律师围绕自身用医学知识有效辩护的真实案例,运用多学科视角,深入浅出,为同学们分析解读了故意伤害致死案件的医法融合辩护的具体过程以及在此过程中应具备的法律思维。让同学们感悟到在案件辩护中,可充分采用医学知识支撑,寻找案件本身的“合理怀疑”点。“法治思维”是徐康律师在本次讲座中提出的贯穿始终的问题,这也从内容上与日常思政课教学形成了有效联系和积极互动。

  在互动讨论环节,徐康律师围绕“如何界定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致死)罪?对故意杀人案件和故意伤害(致死)案件的被告人应当如何量刑?”“对医学生加入板块律师行业的建议”等大家感兴趣的问题进行了解答,现场反应热烈。

  讲座结束后,谢咏梅院长总结此次讲座内容深刻、主题鲜明、脉络清晰,为我校大学生带来了一堂开拓法治视野、强化法治思维的“大思政课”。

  “法治讲堂”进校园,不仅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必要活动,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学院与名仁律师事务所探索协同育人的一项有益探索,是“大思政课”格局构建的重要抓手,是提升大学生法治素养、开拓法治视野、培植法治思维的有力举措。未来,马克思主义学院将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帮助大学生在倾听和互动中真正做到知法、敬法、守法、用法。

(撰稿:林陈桐,摄影:王丽洁,审核:谢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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